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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投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350万元罚款

孙宪超 · 2024-10-18 21:35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ST文投(600715)10月18日晚公告,公司于10月18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公司于5月9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9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信披违法

*ST文投之所以被处罚,主要是因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违法事实。

具体来看,2018年1月5日,*ST文投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ST文投按约定与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1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年1月6日,南京市六合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ST文投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ST文投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违约金。2021年4月27日,*ST文投披露了2020年年报,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根据相关规定,*ST文投应当在可能依法承担大额赔偿责任时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另外,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ST文投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起,累计金额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ST文投应当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但*ST文投未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披露。此后至2023年8月10日,*ST文投又陆续发生29起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2.44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辽宁证监局对*ST文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相关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ST文投称,公司将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规范,积极落实整改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外,*ST文投还将面临适格投资者的维权索赔。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范围是在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买入*ST文投股票,并在2023年8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投资者。

推进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ST文投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文资控股转发的通知,根据相关文件,北京市文资中心持有北京市文投集团100%股权划转至北京市国资委。截至2024年9月23日,北京市文投集团100%股权划转工作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市文资中心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股权划转将更有利于公司发挥骨干文化企业集聚力,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另外,*ST文投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对申请人的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5月1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临时管理人已确定首文科集团为本次重整中选的产业投资人,首文科集团拟通过本次重整投资成为*ST文投的控股股东。本次重整完成后,首文科集团将进一步整合首都文化和科技资源,推动*ST文投完成“文化+科技”融合主业的转换升级,打造成为首都文化科技资产资本运作的平台。

*ST文投9月25日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ST文投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公司秉承精细化管理与高效运营的理念,全力加速低效资产的战略性退出进程,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司法手段加速执行项目回款,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改善当下主营业务面临的被动局面,提升公司内在价值,改善公司基本面。目前公司正秉承审慎、积极原则,全力推进本次重整相关审批工作,以确保重整工作在年内实施完成。在公司重整实施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将得到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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