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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打击培训机构恶意闭店 北京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吴志 · 2024-10-22 15:13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近年来,随着教培行业淘汰加剧,教培机构恶意闭店,或与职业闭店人合谋闭店逃债等案例时有发生。

今年,多地通报对恶意闭店、职业闭店行为进行查处。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月2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经公安部门前期核查取证,发现存在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艺术伞”)、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艺艺术”)2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职业闭店。 

接到公安部门移转线索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资料显示,艺术伞主要从事2—14岁少儿美育业务。今年4月至5月,艺术伞多家门店突然关闭,公司发出的公告提到,生源减少及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遭遇一系列经营挑战,经过多方努力,仍然无法有效改善经营状况,被迫停止运营。

不过,工商信息显示,艺术伞部分门店的运营主体在今年3月底、4月相继变更了法人代表。而在闭店前夕,多家门店仍在推销课程,部分家长因此续了不少课程。

10月22日的通报显示,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莱国际”)、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顺立杰”)、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企未来”)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 

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对闭店企业“艺术伞”构成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0万元。 

二是对3家中介机构为闭店企业提供收费服务、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莱国际”没收违法所得9300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四川顺立杰”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创企未来”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万元。 

同日公布的另一个案例提到,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经核查认定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两机构恶意闭店被罚

今年9月,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消息,中山市两家机构无证培训恶意关停被罚,其中一家机构被处以57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马某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并收取培训费用114万余元,停止经营后拒不退还违法收取的学费,拒不提供账目流水等信息、阻碍执法机关查明违法收取的学费去向,在政府和部门协调处置过程中态度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以下决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合计约570万元。 

此外,中山市卡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在闭店前以低价促销的方式集中收取大额学费,闭店后引发家长群体投诉,但经营者避走他市,逃避退费责任。该机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以违法所得4倍罚款合计约280万元。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表示,两家机构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在闭店前均以低价促销等方式集中收取大额收费,闭店后拒不退费,态度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教育部门均予以从重处罚。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提示,举办者应理性投资,加强财务管理,研判经营风险,确保可持续发展。遇到经营困难应积极应对,不可抱有“转移资产,一走之了,奈我何如”的投机心理,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月22日提示预付式经营企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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