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市长高朋,被逮捕!
据央视新闻报道,记者11月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高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北京市政府官网资料显示:高朋,男,汉族,1972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协助分管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据公开资料,高朋此前履历如下:
曾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
2003.12-2005.0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5.02-2007.10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
2007.10-2009.12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9.12-2011.12 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南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1.12-2014.01 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01-2015.12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12-2016.01 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6.01-2018.04 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2018.04-2023.01 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
2023.01-2023.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顺义区委书记;
2023.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