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终止上市风险不断加大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孙宪超 2025-01-1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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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600289)1月12日晚公告,因公司未在停牌2个月内(2025年1月10日停牌届满日)完成资金占用改正,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预计将于1月14日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完成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前,*ST信通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适用情形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ST信通2024年5月10日晚间公告,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01%,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亿阳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上交所向*ST信通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偿还占款。

据*ST信通1月12日晚最新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可能导致*ST信通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还来自其他三个方面,首先,*ST信通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亿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司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2条相关规定,*ST信通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其次,*ST信通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ST信通2023年年度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情形在2024年度无法消除,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ST信通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最后,因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信通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ST信通1月12日晚同步公告,公司1月11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投资者服务中心再次敦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尽快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追偿,如资金占用方拒不归还,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被终止上市。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上述资金占用解决进展,保留以股东代位诉讼等方式依法提请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2024年6月5日,投资者服务中心也曾向*ST信通发送《股东质询请求函》,问询资金占用解决事宜,并依法请求*ST信通董事会、监事会就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2024年7月5日,*ST信通公告已就一笔1987.5万元的占用款项向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追偿。

不过,投资者服务中心认为,截至目前,*ST信通董事会、监事会怠于履行董事、监事法定职责,明知控股股东拖延不还会导致公司退市的后果,仍未对剩余5.49亿元采取诉讼追偿措施,放任公司退市的损害结果发生,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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