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韩忠楠
03-18 23:44
人民财讯3月18日电,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其中提及,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