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理财产品参与打新,正式与公募基金“平权”
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刘筱攸 王蕊 2025-04-0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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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银行理财来说,长期以来需要借道公募基金通道参与打新业务的境况,正在迎来历史性转变。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顶层政策意图释放后,一系列事关金融基础设施修订的政策红利迅速跟进落地。

进入4月份,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初步询价推介公告,与3月份的新股相关公告相比,一些表述已经发生细微转变: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被列示为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所有不属于A类的网下投资者为B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B。两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是RA≥RB 。

其实银行理财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参与打新,且打新策略还是银行理财发展早期最热门的权益投资策略之一。尤其2020年、2021年,打新策略频繁出现在几家大型理财公司的含权理财产品中。

据券商中国记者长期跟踪了解,此前参与网下打新投资者被划分为A、B、C三类:A类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B类为企业年金、保险资金;C类包括私募、信托、银行理财等机构。而C类投资者在新股分配中获配比例低于A类和B类投资者。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理财很少直接参与打新,普遍是借助公募基金(A类)的通道间接参与打新业务。

如今,情况终于发生转变。今年1月,多部委发布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凸显平权导向的政策意图释放后,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操作指引的制度均迎来修订。

诸多相关细则的修改,能够在新股申购的相关环节,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与公募基金进一步平权待遇。对银行理财今年增配权益资产来说,构成部分实质性利好。

总之,目前银行理财从业者对拉平理财与公募基金的投资者分类的期待,已经实现了。下一步,税优待遇的“平权”,他们也期待着能再度落地。

责任编辑: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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