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调查”,一季度,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上年四季度的上涨0.1%转为下降,降幅为0.3%。食品价格下降3.0%,工业品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上涨0.2%。
据介绍,一季度,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0.2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由高向低排序,黑龙江省与河北省、辽宁省并列排在第21位。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省与辽宁省并列,高于吉林省(-0.7%)0.4个百分点。分月看,黑龙江省同比走势与全国走势趋同,各月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具体来看,一季度,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下简称核心CPI)上涨0.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3个百分点,涨幅比2024年四季度收窄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收窄1.1个百分点。各月看,2025年1-3月核心CPI与CPI走势均呈“V”型,核心CPI均高于CPI。
1月份,受春节及冰雪旅游旺季等因素影响,食品、飞机票、旅行社收费等商品及服务价格上涨明显,拉动CPI环比上涨0.8%;2月份,受节后消费活力减弱,返岗复工等因素影响,食品及在外住宿等商品及服务价格下降,但因寒假旅游热度持续,飞机票及旅行社收费价格继续上涨,综合作用下CPI环比持平;3月份市场供应稳定,肉、菜、果等食品价格保持降势,飞机票、旅行社收费、在外住宿等服务价格因假期结束而快速回落,受多重因素影响,CPI环比下降0.8%。
1月份,国际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带动金饰品价格大幅上涨,受成本上涨影响,衣着、教育、文化娱乐等商品及服务价格上行,CPI同比上涨0.1%;2月份,由于春节错月,食品、交通费等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下降态势,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家用器具及交通工具等商品价格下降明显,各因素共同作用下CPI同比下降0.8%;3月份,由于基期价格相对高位,食品及飞机票等商品及服务价格低位运行,CPI同比下降0.4%,降幅比上月有所收窄。
一季度,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五涨两降一持平”态势。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等价格上涨,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0个百分点;食品烟酒类和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负向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约0.84个百分点;医疗保健类价格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