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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最新发布
4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24年)》(下称“情况通报”)和2024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证券时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310件,全年收案总标的额为2157.26亿元。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超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成为上海金融法院收案量第一的案由。情况通报显示,2024年,上海金融收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215件,同比上升21.7%,占总收案量的16.62%,标的额1109.44亿元;收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130件,占总收案量的15.46%,标的额9.49亿元。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相对平稳,原因在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下降,“约三分之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采取了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3000多件先行调解的纠纷中,多数都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证券业案件呈现多个特点与态势就收案行业来看,情况通报显示,2024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证券业案件1039件,占比23.01%,标的额50.29亿元。顾全介绍,纠纷反映出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相关主体帮助上市公司造假、“名股实债”引发融资风险等违规行为仍有发生。具体来看:一是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被处罚后往往导致上市公司退市,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需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为遏制欺诈发行行为,证券中介机构需进一步落实‘看门人’职责,重点核查虚构交易、关联担保等不实信息披露,监管机关和司法部门需进一步健全行、民、刑立体追责体系,加大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力度,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行。”顾全说。二是帮助造假问题凸显,需强化综合协同治理。顾全表示,司法实践中发现,供应商、客户、金融机构等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现象时有发生,围绕证券侵权“帮助造假者”追责案件增多。“帮助造假行为表现为上市公司的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虚构交易、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审计机构的函证出具不实回函等。”顾全表示,“对于帮助造假行为,需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与司法协同,加大对配合造假主体的追责力度,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诚信理念,共同营造公开透明的投融资环境。”三是“名股实债”潜藏风险,需加强初创企业支持引导。顾全表示,科创板上市公司因投资协议条款争议引发较多纠纷,“部分初创企业在面临创投资本时缺乏话语权和主动权,融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投资协议、股权对赌协议等融资交易文件中核心条款的法律效果认识不清,尤其是对‘股’与‘债’的属性认识错误。”他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初创企业的支持,积极采取吸引长期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的政策措施,塑造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良好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不同企业生命周期和不同风险偏好的融资需求。作为集中管辖涉科创板纠纷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涉科创板证券欺诈发行案件等系列涉科创板典型案件,成功化解“涉科创板土壤修复第一股”证券纠纷。同时,上海金融法院还建立科创板纠纷长三角司法监管跨域协同化解机制,有效实现科创板上市公司“轻装上阵”和中小投资者快速获赔。新类型金融执行案件数量增多2024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顺利执结多起新类型金融案件,包括首例上市公司股票解除限售案、首例基金投资者知情权案、首例退市公司的两融担保股票处置案等。“新类型金融执行案件与一般执行案件不同,并非简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即可,需要协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多方力量化解矛盾。”顾全表示,“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新类型金融执行案件将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协同治理,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当事人矛盾。”记者了解到,上海金融法院加强与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实现了京沪深全市场股票在线协助执行,与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债券司法协助执行专线,持续提高执行效率。为打造中小投资者维权最优解,上海金融法院还建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要素式审判辅助模型,可向平行案件投资者智能推送示范判决裁判文书以及损失核定报告,便利投资者维权;持续深化创新,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应用;优化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平台建设,新增特别代表人诉讼功能等。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市场导向作用,此次发布会还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案例涉及QDII/RQDII认购可交换债券是否受香港《放债人条例》规制司法审查、涉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交易因果关系认定、契约型基金管理人确权之诉的司法审查、受托人违反公平分配义务责任认定、持票人在出票人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后向其他前手追索的司法认定、平台投保提示和说明义务履行标准等金融市场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记者注意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合同及侵权责任纠纷案在列。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许晓骁介绍,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积极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作用。例如在全国首例涉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虚假陈述案中,对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与证券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存在交易因果关系作出准确认定。二是有力促推新兴金融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例如在某网络科技公司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明确平台投保模式下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促进保险业更好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三是充分体现金融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效能。例如在持票人在出票人破产重整程序终结后向其他前手追索的司法认定一案中,案件确立的裁判规则有助于实质性推动系列票据纠纷高效化解,防范金融风险。(证券时报)
上海金融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
金融案件
证券时报
04-02 18:47
注资后有何计划?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四大行最新回应!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如何确定?”“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此次资本补充有何重要意义?”……3月31日收盘后,2025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定向增发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管理层主要成员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交流,就财政部注资一事回应市场关切。市场对此予以积极回应。截至3月31日收盘,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A股股价当日分别收涨1.82%、3.64%、1.22%和0.19%。回应投资者关切3月31日,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截至当日下午5点30分,来自投资者的问题已经有50个,大致聚焦在:本次定增如何定价、定增募集资金下一阶段用途、如何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根据3月30日四大行发布的一系列公告,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四家国有大行将分别向财政部等机构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共5200亿元。其中,财政部包揽中行、建行全部新发行股份,并认购交行、邮储银行逾九成新增股份,合计出资规模达5000亿元。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财政部等机构通过此次定增认购的前述四家大行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值得一提的是,四家银行发行价格均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均价的80%,且较现行股价有不同程度溢价,在二级市场市价与1倍净资产之间寻求平衡点。发行对象如何确定?根据此前公告,前述四家大行拟发行规模均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合计募资规模达5200亿元。其中,财政部合计出资5000亿元,与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中“拟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表述相符。在“量”的分配上,财政部统筹考虑了四家大行现有资本充足率水平,对资本相对稀缺的银行注资规模相对较大,注资后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提升较多。公告显示,财政部将分别出资1650亿元、1050亿元,认购中行、建行全部新发行股份。交行、邮储银行则在引入财政部作为战略投资者之余,个别现有央国企股东选择“加仓”。其中,邮储银行此番募资规模达1300亿元,财政部认购金额约1175.8亿元;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分别认购75.84亿元、45.66亿元。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船舶集团是邮储银行H股上市时期的基石投资者,作为“老股东”长期持有,中国移动集团则是继2023年450亿定增入股后再次“加码”持有,显示了对该行经营发展的长期信心,而财政部首次入股更是为邮储银行的未来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而交行本轮合计募资规模达1200亿元。其中,包括中国烟草、双维投资在内的“烟草系”将合计出资75.8亿元参与此次定增,其余新增股份均由财政部出资认购。“我们征求了所有主要股东的意见,也欢迎主要股东参与此次定增,最终确定了包括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在内的发行对象。”交行方面表示。交行认为,财政部参与本次发行是国家层面的部署安排,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大行信贷投放和稳健经营能力,从而助力大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高质量发展。此外,“烟草系”参与交行本次发行,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国有资本投资安全和保值增值。“早在交行股改上市前,烟草就是我们的股东,双方在股权、业务层面有长期、广泛的合作关系,目前也在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方面积极拓展合作。”交行表示。“溢价”定增的考量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卓成文对投资者关心的定价问题表示,本次发行定价统筹考虑了新老股东利益、资本补充规模等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我行的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整体经营更加稳健,市场竞争力将不断提高,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将持续受益。”他表示。自2024年9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先后多次提及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其中,有关注资方式的讨论从未停息。回溯来看,国有大行历史上曾经历三轮的主要注资,分别为:1998年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注资;2003年至2007年财政部以外汇储备通过汇金公司注资;2010年多家大行完成配股,财政部及汇金公司出资参与。而新一轮注资最终确定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完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锁价定增”。交行董事会秘书何兆斌解释称,由于银行自身资本补充压力大,对多种资本补充方式进行了长期研究论证。从监管政策看,因大行股价处于破净状态,公开增发、配股、可转债等方式不具备可操作性,而定向增发在董事会推动且全部发行对象明确的情况下不受股价限制,是可行的融资途径。从市场影响角度,本轮融资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融资,对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以及股价冲击也比较小。定增价格上,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此次定增价格分别为6.05元、9.27元、8.71元和6.32元,符合证监会关于发行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80%的规定。同时,相较3月28日收盘价,前述四家大行发行价格溢价率分别为10%、8.8%、18.3%、21.5%,对应2024年PB分别为0.74、0.73、0.67、0.76倍。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也在回应投资者时表示,此次建行发行价格为9.27元/股,在A股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予以适当溢价,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该行长远发展的坚定支持,有助于提振市场对该行及行业的信心。“本次我行发行价格是统筹考虑原有股东和增资股东的利益、市净率、资本补充规模、市场形势等因素,会同定向增发对象合理确定的。本次发行兼顾了原有股东、增资股东利益。我行此次增资对原有股东每股收益摊薄比率较小,但增资定价较A股当前市价溢价较高,有效保护原有股东利益。”生柳荣表示。交行方面认为,8.71元/股的发行定价体现了大股东对于交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统筹兼顾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符合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对价上统筹考虑了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中小股东接受程度,在二级市场市价与1倍净资产之间寻求平衡点,把A股交易对价估值拉到相对平均的状态,对股本摊薄幅度较大的银行溢价率相对较高。”光大证券金融研究团队研报认为。“变”与“不变”以2024年末数据测算,本轮注资完成后,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分别提升0.9、0.5、1.3、1.5个百分点,进一步夯实国有大行资本基础,为其更好支持国家战略和经济转型提供保障。“虽然在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短期内有所摊薄,但中长期看本次定增保障了交行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了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增强了交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有助于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会提升交行的盈利能力,提高其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的能力。”交行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前述四家大行均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其中,建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坚持优化业务结构,保持资产负债协调增长;坚持特色经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坚持价值创造导向,努力提升经营质效;坚持守牢风险底线,有效抵御外部风险冲击;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中行、建行、邮储银行均明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其中,中行、建行控股股东仍为汇金公司;邮储银行控股股东仍为邮政集团。交行则在公告中表示,此前该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财政部将持有该行306.39亿股股权,占该行总股本的34.8%,成为该行控股股东。对此,交行方面认为,财政部成为控股股东之后,有“不变”,也有“变”,这对交行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不变”的是,财政部的董事会席位未发生变化,交行在定增后仍旧保持公司治理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财政部作为控股股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在董事会层面通过委派董事参与重大决策,不直接干预交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变”的是,财政部成为控股股东后将为交行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可有效引导交行在信贷资源配置、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与国家重大战略形成联动,在风险隔离、考核激励方面形成更科学的制度设计。同时,财政部也赋予交行更大的责任,其高度关注注入资金的使用效率,要求通过注资提升交行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同时,提高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注资后有何计划?“在国有大行中,交行的资本充足水平相对要低一些。给我们注资是一场‘及时雨’,可有效缓解交行资本的压力,也让我们以更大的力度去支持实体经济,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交行董事长任德奇认为。建行表示,注资完成后,该行将加强资本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良好的保障。券商中国记者在线上提出“下一步经营中怎么用好此次所募集资金?” ,邮储银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杜春野表示,本次获得国家注资,可有效夯实邮储银行资本实力、强基固本,对邮储银行的高质量发展转型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形成更加稳健均衡的信贷结构,二是助力非信贷业务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对于投资者关心的接下来的分红安排,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生柳荣表示,该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其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以下重要因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确保利润分配后,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规定。二是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三是保持资本金规模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匹配,支持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四是统筹考虑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保持股利分配政策与该行资本结构、资本成本、资金成本相适应。据了解,自上市以来建设银行累计现金分红达到1.28万亿元(不含2024年末期分红),远超IPO融资和上市后股权再融资金额。(券商中国)
四大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券商中国
03-31 20:27
大商所发布《服务实体经济白皮书(2024)》
人民财讯3月31日电,3月3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正式发布《服务实体经济白皮书(2024)》(下称白皮书),这是大商所连续第二年发布该白皮书。白皮书共分为9个章节,从“严格落实强监管防风险,服务宏观经济稳定大局”“延伸期货期权产品布局,丰富服务实体经济工具”“‘一品一策’护航老品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产业客户参与程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创新期货市场业务模式,促进期现市场深度融合”“优化农民收入保障计划,持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提升期货行业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科技赋能运营效率提升,数字化转型再上新台阶”等方面,全面总结了2024年大商所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效。
大连商品交易所
期货期权
服务实体经济
人民财讯
魏书光
03-31 17:14
金通灵或面临重整
金通灵(300091)或将面临重整,公司称期望把握机会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3月30日晚间公告显示,金通灵近日收到债权人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创亚物流”)送达的《告知函》,创亚物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创亚物流曾为金通灵提供了货物运输服务,截至目前金通灵尚欠创亚物流的运费共计153.65万元。创亚物流认为,金通灵目前亏损严重,经营性现金流存在巨大缺口,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但考虑到公司具有重整价值,通过预重整以及后续的正式重整程序,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并恢复其可持续的盈利能力,这将更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重整是旨在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其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不过,如重整未能成功,法院将裁定终止相关企业的重整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三季报显示,以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等为主营产品的金通灵,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形。截至2024年9月底,金通灵拥有资产总额约52亿元,负债总额34.3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6亿元,公司持有货币资金1.3亿元。公司去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6万元。金通灵此前曾披露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为9.5亿元至1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上海运能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并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据此,金通灵认为,因严重亏损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下降;公司资产中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快速变现能力较弱的项目占比较大,无法快速变现用于清偿债务。目前,公司将有大额借款及贷款陆续到期,在所有资金均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无法按时归还到期款项,现金流存在巨大缺口。“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通过预重整及重整将会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增量资金和资源,化解公司债务危机。”金通灵方面表示。金通灵能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法院对预重整及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的阶段,金通灵董事会将依法协助法院评估重整的可行性,并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无论公司最终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董事会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金通灵方面表示。
金通灵
创亚物流
重整
证券时报·e公司
张一帆
03-30 22:35
明日复牌!这只A股,主动退市!
又一家A股公司拟主动退市!中航产融(600705)公告称,因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公开资料显示,中航产融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简称“中航工业”)的产业投资与综合金融平台,于2012年8月在上交所上市,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家金融控股类上市公司。2015年6月份,中航产融的市值一度超过1200亿元。目前,该公司市值为303亿元。就在几天之前,玉龙股份(601028)也公告称,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近年来,主动提出申请退市的A股上市公司还有*ST亚星、*ST二重、*ST航通、*ST上普和经纬纺机等。拟主动退市中航产融(600705)3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航工业的函件,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中航产融称,因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中航产融表示,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此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公司此次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中航工业(中航产融的控股股东)向包括异议股东在内的、除中航工业及集团其他下属单位外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3.54元/股,高于中航产融停牌时的收盘价(3.44元/股)。截至目前,中航产融的总股本为88.21亿股。中航工业直接持有公司39.89%的股权,并通过其下属单位间接控制公司11.1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51.0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告,扣除中航工业及集团其他下属单位持有的公司45亿股股份,及其他股东持有的为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1675万股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中航工业预计将为不超过43亿股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具体以现金选择权实施情况为准。中航产融称,公司终止上市后,将在做好风险化解的前提下谋求经营发展。目前,公司无资产注入和对外并购安排,也无重新上市安排。3月31日复牌,4月3日起停牌中航产融的股票于3月28日(星期五)停牌了一天,并将于3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3月30日晚间,中航产融披露《关于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称,公司审议此次终止上市事项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4月2日(星期三)。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4月3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直至上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中航产融表示,投资者可于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2日(星期三)期间正常交易公司股票。如此次终止上市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4月15日)起复牌。公开资料显示 ,中航产融是中航工业的产业投资与综合金融平台,于2012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家金融控股类上市公司。该公司的业务涵盖融资租赁、信托、证券、产业投资、期货、公募基金、国际业务等领域。中航产融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是国有特大型企业,后者的经营范围涵盖航空武器装备、军用运输类飞机、直升机、机载系统、通用航空、航空研究、飞行试验、航空供应链与军贸、专用装备、汽车零部件、资产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等产业,下辖100余家成员单位、26家上市公司,员工逾40万人。从业绩来看,2020年至2023年,中航产融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83.41亿元、190.84亿元、181.55亿元、169.3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74亿元、44.71亿元、16.80亿元、2.90亿元。1月下旬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中航产融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亏损4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公司预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1.89亿元。中航产融表示,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一是公司业务结构转型调整,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有所下降;二是受外部宏观经济形势等影响,市场整体资产价格承压,公司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出现一定下滑。值得关注的是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成为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的新选择。据不完全统计,最近几年,主动提出申请退市的A股上市公司包括*ST亚星、*ST二重、*ST航通、*ST上普和经纬纺机等。最近的一个案例来自玉龙股份(601028)。今年3月21日晚,玉龙股份公告称,由于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持续恶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拟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同时,此次终止上市方案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公司拟通过玉龙股份控股股东济高资本向除济高资本以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拟定为4月16日,行权价格为13.20元/股,高于停牌前收盘价13.04元/股。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成为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的新选择。有分析指出,主动退市,对上市公司而言,具有强制退市所不具备的一些积极效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现金选择权等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的执行,退市期间及退市后股价相对平稳。由相关方提供现金选择权,还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券商中国)
中航产融
主动退市
A股上市公司
券商中国
03-30 21:07
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 江苏证监局常态化推进上市公司走访工作
3月25日,江苏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正式迈入“700+”时代。立足新起点、启航新征程,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江苏证监局常态化推进上市公司走访工作,优化上市公司走访机制,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以更扎实的举措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蓄能聚力。头部公司与发展低迷期企业兼顾走访江苏制造业上市公司占比近八成,民营企业占比超七成,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针对江苏上市公司这三个突出特点,2024年走访工作启动至今,江苏证监局聚焦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点领域,联合地方政府和交易所高质量走访上市公司近300家次,既包括国电南瑞、徐工机械、恒瑞医药等头部制造业公司,也有先导智能、华润微、莱斯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企业,还面向了正处于行业发展低迷周期的部分企业,累计走访公司覆盖率超40%。走访中,江苏证监局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认真倾听、梳理、归纳企业反映的关于融资支持、产业链整合、人才引进、政策倾斜等方面问题和诉求,针对政策问题当场答疑解惑,针对发展诉求提出解决思路,针对待研究、待协调、待推进事项形成任务清单、持续跟踪落实。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注重“解剖麻雀”,争取通过解决一个有代表性的具体问题,带动解决制约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一类问题。如就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江苏证监局组织开展“资本市场江苏行”活动,举办“2025年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宣介会”,介绍多样化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鼓励上市公司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运用各类工具,以此激发发展动能。2024年,辖区新增首发上市公司16家,其中15家为民企,融资占比近九成。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8家上市公司披露公告计划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其中民企占比超八成。实际解惑与推动创新发展双管齐下在一手抓问题解决的同时,江苏证监局还坚持抓创新发展。通过走访,江苏证监局就系列改革政策与上市公司深入交流,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增持、中期分红、春节前分红等,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去年走访工作开展以来,江苏共有648家次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20亿元,分红家次和金额均位居全国第二;鼓励上市公司在聚焦主业、明确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工具实现资源整合,补链强链、做优做强,“并购六条”发布以来,捷捷微电重组项目是并购重组注册生效第一单、亚信安全完成科创板首单“A收H”、浩欧博披露首单“H收A”案例,多个领域的“全国首单”落地江苏,各类并购事项累计交易总额达到1478.62亿元,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下一步,江苏证监局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持续完善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机制,引导辖区上市公司坚定发展信心,借力江苏先进制造业优势和科技创新区位优势,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江苏证监局
上市公司走访
高质量发展
证券时报·e公司
陈澄
03-28 17:54
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发布!全面梳理证券纠纷案件,建言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
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既关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深刻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与长远发展。3月27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发布证券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及机制创新成果。《白皮书》显示,2021年3月至2024年12月,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9246件,标的总额达438.24亿元。总体上看,证券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从案由分布看,证券纠纷中最主要的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证券纠纷案件数量高企的背后,体现出我国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丁宇翔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治理手段的强化,监管资源力度的持续加大,资本市场“严”的氛围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最主要案由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白皮书》显示,2021年3月至2024年12月,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9246件,证券纠纷收案数占北京金融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44.07%,继续保持高位。从案由分布看,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纠纷中,占据首位的是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有9101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占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的99.7%。“证券纠纷中最主要的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峰指出,从行为表现看,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财务造假是具体的虚假陈述表现,也是最为常见的违法行为。从行为目的看,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在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57个系列案件中,涉及诱多型的虚假陈述是大多数,共53个。据《白皮书》披露,当前,证券纠纷案件正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如被诉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涉境外上市发行人案件日趋增多等。此外,随着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推进,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逐渐增多。“司法案件与金融改革的高度关联性,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研究市场基础制度重大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薛峰说,随着融资渠道不断丰富,金融创新产品结构和交易模式将更趋复杂化和专业化,叠加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投资者的权益可能会受损。坚持立体化追责不断探索审判机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地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薛峰在会上强调,证券市场直接关系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北京金融法院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戒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增强投资者的获赔可能性,从而做实证券市场工作人民性的要求。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法官李方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近年证券纠纷当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引发的证券纠纷案件占比较大。北京金融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司法举措,包括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优化诉讼服务效能;完善损失认定标准,创新损失核算模型;压实看门人责任,强化中介机构追责等。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积极探索与实践证券纠纷案件审判机制,比如探索实践“双轨双平台”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审庭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推动适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计算投资损失等,着力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审理效率,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当前,证券纠纷类案件尤其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投资者起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中介机构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经成为常态化。李方指出,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北京金融法院坚持“追首恶、惩帮凶、精准追责”的立体化追责机制,强化对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介机构等主体的责任追究,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未来,随着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推广及损失核算技术的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将更高效、公正,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李方说。合力推动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只有“进行时”,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多方合力。为此,《白皮书》围绕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对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提出建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白皮书》建议,发行人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强化底线要求,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白皮书》建议,证券服务机构依赖保荐机构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基础工作或者专业意见出具专业意见的,应对其所依赖的基础工作或者专业意见进行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排除职业怀疑并形成合理信赖。实践中,不少影响恶劣的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是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而实施。《白皮书》建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范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对于投资者,《白皮书》强调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白皮书》还建议,投资者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中应抱有合理预期,避免提出脱离因果关系的过高请求金额导致额外的诉讼费等诉讼成本。(证券时报)
北京金融法院
证券纠纷
法治化建设
证券时报
03-27 21:39
深交所:神开股份10个交易日累涨99.65% 自然人买入占比达91.32%
人民财讯3月26日电,深交所披露,神开股份(002278)3月13日至26日累计上涨99.65%,涨幅严重异常期间获自然人买入88.61亿元,占比91.32%;其中,中小投资者累计买入59.29亿元,占比61.1%。机构投资者累计买入8.43亿元,占比8.68%。
神开股份
中小投资者
人民财讯
李在山
03-26 16:37
机会还是风险?半年近30家上市公司宣布跨界并购,已有6家失败
“并购六条”实施已有半年。去年9月24日“并购六条”实施至今已有半年时间,其中允许“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的监管态度受到市场关注。此后多家上市公司表示有这方面计划。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半年以来有接近30家上市公司首次披露跨界收购的计划。从标的所属行业来看,芯片产业上下游的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心头好”。然而跨界并购并非易事,一方面存在企业炒作情况,另一方面核心条款难达成共识,整合后难度大、失败风险高。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半年至少有6单以失败告终。联储证券近期发布的《A股年度并购报告》显示,2023年—2024年期间退市的企业中,有45%曾实施跨界收购,甚至有的业务“大换血”。在该团队看来,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的盲目跨界并购很有必要,而上市公司也应量力而行。半年有近30起跨界并购自“并购六条”实施以来已有半年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对跨界并购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并陆续披露了相关并购方案。根据联储证券报告,“9·24”并购新政颁布后,有16起披露的交易属跨界并购,占2024年全年25起的六成,可见在并购新政的刺激下,上市公司开展跨界并购的步伐有所加快。而这16家上市公司在发布跨界并购计划后,股价都经历“井喷式”上涨,从复牌后至2024年年末股价的最高涨幅平均值为125.78%。联储证券投行并购团队通过分析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现,16起跨界并购都属于新质生产力范畴。其中,半导体、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标的成为上市公司转型的“香饽饽”。这种现象在今年仍在继续。根据券商中国记者对Wind数据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24日,首次披露跨界并购的案例约有13起。从交易标的所属行业来看,大多属于新质生产力,以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设备为主。比如群兴玩具计划收购天宽科技不低于51%的股权,该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而上市公司本身主要从事酒类销售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及园区运营服务业务。又如,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狮头股份,近年来经营业绩承压,计划定增收购利珀科技100%股权,寻求跨越式发展机遇。上述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机器视觉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6起交易双方谈不拢跨界并购方案的出炉并不意味着谈判顺利。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有6起跨界并购交易以失败告终,主要因为双方对核心条款未能达成共识。3月,双成药业定增收购奥拉股份100%股权的交易事项终止,该上市公司称,由于各交易对方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和成本差异较大,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预期不一,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等商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据悉,双成药业主要从事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三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下滑。此前计划收购的奥拉股份是半导体行业,主要从事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同月,永安行也表示并购终止,因为双方对标的公司估值等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据悉,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数据云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其跨界收购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农机无人驾驶领域。从事针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慈星股份今年年初宣布终止跨界收购,理由同样是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据悉,交易标的武汉敏声经营业务围绕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设计等。据业内人士观察,在并购重组交易中,“核心条款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颇为普遍。特别是对于跨界并购而言,即便交易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后续的整合过程也依然充满了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此前有华东一名资深的券商并购人士谈到,跨界并购主要是距离产生美,通过转型改变盈利基础和估值倍数,基于市值的快速提升,容易形成交易双方的最大共赢。但从整合角度来看,跨界并购压力最大,外行“坐镇”内行干活,股东利益和贡献容易形成扭曲局面,导致被并购方的变现思维严重,过了对赌期,业绩就是“一地鸡毛”。近一半退市公司曾经历跨界并购“跨界并购”是否真如市场所期待的那样美好,一直是业内热议的话题。近期,有券商以“已退市企业”作为样本分析,发现有不少企业曾在资本市场跨界并购,实现主业多元化;或甚至完全变更主业。根据联储证券报告,该券商投行并购团队对2023年—2024年A股共94家强制退市的公司进行分析,发现共有75家公司在退市前经历过重大资产置换或变更新的控股股东。其中,有42家公司在退市前既完成控股股权变更,也实施资产和业务的“大换血”,占退市公司总数量的45%。比如2024年9月退市的*ST威创,其一直从事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业务,2015年通过跨界收购后进入儿童成长教育服务领域。又如,同月退市的ST鼎龙,上市逾十三年间主营业务因频频跨界收购而出现多次主业变更,2014年主营业务增加网络游戏的制作开发与运营推广;2015年增加影视剧的投资、拍摄、制作、发行;2019年增加钛矿开采、洗选和销售。在联储证券投行并购团队看来,A股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一直喜欢追逐资产重组概念,尤其对于那些将上市公司老资产全部腾空、置入全新资产和业务的所谓“借壳上市”概念更是趋之若鹜。“但事实证明,控股股东的变更以及业务和资产的‘大换血’都无法挽救这些公司最终走向退市的命运。”该团队表示,对于上市公司所谓的资产重组,甚至“借壳上市”概念,中小投资者应该始终保持一份清醒,不能盲目跟风。联储证券投行并购团队表示,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的盲目跨界并购,让概念炒作逐步收敛,虽然上市公司产业转型确实需要跨界并购,但当前A股上市公司跨界并购中的绝大部分都是以二级市场股票炒作为主要目的,还有部分跨界并购实际上是完整借壳上市流程的前奏曲,因此从严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券商中国)
上市公司
跨界并购
并购六条
券商中国
03-26 14:50
“硬科技”助力!江苏境内上市公司迈入“700+”时代
3月25日上午,胜科纳米在上交所科创板鸣锣上市,江苏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正式迈入“700+”时代,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全省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增至113家,北交所上市公司48家,继续双双稳居全国第一位。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江苏上市公司“硬科技”属性突出,八成以上新增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创新或者技术升级;平均每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年度研发投入超2亿元,上市公司已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认真落实证监会党委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强化央地协同,抓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与“提升行政监管执法效能”两个重要支点,在激发市场活力与坚守风险底线间实现动态平衡,助力江苏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国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作贡献。“军团”提速1993年,无锡太极实业成功叩响资本市场的大门,江苏第一家上市公司由此诞生;30多年后,江苏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迈入“700+”时代。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截至目前,辖区700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包括上交所主板216家、科创板113家、深交所主板126家、创业板197家、北交所48家,“各板块特色鲜明、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尤其是,试点注册制以来,江苏新增上市公司320家,占总数的45%以上,显示出近几年江苏上市公司“军团”规模呈加速增长态势。从区域分布来看,苏州、南京、无锡3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均超百家,苏州以220家独占鳌头,其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拥有一大批优质上市企业;南京拥有124家上市公司,在金融科技、软件服务等领域成绩突出;无锡以123家上市公司紧随其后,在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一枝独秀。此外,常州和南通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73家和52家,且各有特色产业支撑。目前全省78个县区拥有A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县域覆盖率达82%。苏北地区企业上市进程有所加快,2020年以来,新增上市公司22家,占苏北上市公司总数的43%,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印发的《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明确,到2025年底,江苏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得更加完善,形成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征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江苏制造”享誉全球,制造业规模约占全国1/8、全球4%。江苏证监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省拥有制造业上市公司549家,占辖区上市公司比重近八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家数位居全国前列。可以说,先进制造业已经成为“江苏板块”的金字招牌。“链主”聚集“链主”企业,作为产业链上的“超级节点”,往往能带动形成区域产业集群。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此前曾指出,“要固根基,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江苏早在2023年7月就印发《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并将“1650”产业体系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江苏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有16个产业集群、50个产业链,每个产业链都要选出5个左右的链主、准链主。”江苏证监局加强与各方协作协同,紧密结合江苏“1650”产业体系,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上市培育,目前上市公司已覆盖全省全部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很多链主、准链主企业均为上市公司,它们通过资本市场资本集聚并放大创新要素,带动、吸引上下游企业和项目聚集在江苏,助推形成了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今年2月,徐工机械与恒立液压两家上市公司携手重返千亿市值俱乐部。作为江苏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链主企业,徐工机械牵头恒立液压、江苏省产研院等17家股东单位、62家联盟单位,成立了江苏省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实现产业生态链、创新链、供应链的协同升级。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中心建成传动、液压、新能源及控制4大实验平台,研发30余款‘卡脖子’及下一代零部件产品,并在中联、三一等头部企业拓展应用。”作为中国新能源产业崛起的重要参与者,先导智能历经十余年的快速增长,已发展成为新能源智能装备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按2024年订单价值计,先导智能于锂电池智能装备及锂电池智能物流装备的全球市场份额分别达到22.4%和23.8%。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先导智能已成功打通固态电池量产的全工艺环节,实现全球首条车规级全固态电池整线解决方案的交付,并已向多家海外客户陆续交付固态电池生产的核心设备。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江苏上市公司纷纷出海抢占市场。今年以来,医药龙头恒瑞医药产品研发持续提速,已有2款1类新药、1款首仿首次获批上市,4款新药首次提交NDA,10余款新药(含新增适应症)获批IND等。目前公司有90多个自主创新产品正在临床开发,约400项临床试验在国内外开展。除了不断加码创新研发,恒瑞医药也在通过海外授权等方式,加速推进国际化进程。在今年1月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借此持续提升公司在全球医药行业的品牌影响力。“科创”当先1月10日,国内液相色谱材料龙头企业赛分科技成功上市,成为2025年科创板首只新股。紧接着在3月13日,同样位于苏州的胜科纳米披露发行公告,确定科创板上市发行价9.08元/股。胜科纳米是行业内知名的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室,致力于为半导体产业链提供专业高效的第三方检测分析实验。成功上市后,公司将成为首家在科创板上市的专业半导体第三方实验室。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也由此增至113家,数量继续高居全国第一位。江苏上市公司“硬科技”属性突出。辖区八成以上新增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创新或者技术升级;平均每家科创板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超2亿元;科创板上市公司家数占全国的六分之一,稳居全国第一,上市公司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从行业分布来看,江苏的科创板企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前沿行业。2023年度,江苏“科创军团”的研发投入总金额超过200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年投入超2亿元。其中,天合光能2023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5.3亿元,华润微研发投入达到11.54亿元,迪哲医药研发投入达到8.06亿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苏州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达57家,占全省科创军团的“半壁江山”。回望2019年7月,科创板在万众瞩目中开市,来自苏州的华兴源创等3家江苏公司迎来“科创首秀”。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苏州企业在科创板阵容愈发强大,如今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仅次于上海、北京,排名全国第三,约占江苏全省的50%、全国的10%。在苏州科创板上市企业中,100%是高新技术企业、80%曾入选瞪羚计划企业、18%入选苏州独角兽培育企业、70%获评市级以上专精特新资质。激光芯片第一股长光华芯、机器视觉第一股天准科技、机器人关节第一股绿的谐波、开创A股无收入未盈利企业上市先河的泽璟制药……越来越多苏州上市公司在科创板崭露头角。优良的营商环境和科创产业政策,为江苏孕育了一大批科创板后备力量。仍以苏州为例,目前当地通过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2327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3473家,累计拥有市级瞪羚企业1723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299家,为全省“科创军团”持续领跑增添了新动力。2024年末以来,江苏证监局分别和南京、苏州、南通、泰州等多个区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聚焦各地的人才、产业、政策等特殊优势,构建资本市场行业机构创新试点、联席会议、打击财务造假等合作机制,合力推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控资本市场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与地方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配文1竞逐新赛道!苏企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得益于江苏良好的产业生态,生物制造、商业航天、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等这些未来产业‘无中生有’地来了,正在加快培育。”2025年1月18日,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在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表示,“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这是江苏在变化变局中推进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换、厚植新质生产力产业根基的必由之路。”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2024江苏省未来产业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全省未来产业核心企业营收总规模超5000亿元、核心企业达到近1700家。在这其中,上市公司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引领作用。2024年9月,由无锡本土产业链打造出的首个人形机器人“艾德”诞生。据了解,“艾德”是由无锡威孚高科、江南大学和无锡蔚瀚联合打造。证券时报记者从威孚高科获悉,该公司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揭榜产品正是制造业物流仓储人形机器人。同处无锡的宝通科技在接待调研时透露,公司与云深处、宇树科技、木蚁机器人等多个机器人公司都开展过交流。目前,公司已经与宇树科技开展合作。宝通科技人士表示,目前的通用型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人的灵活性、高通过性进一步打开了市场空间。除了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还有不少江苏上市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发力。国睿科技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参加共建南京低空经济创新发展联盟,合作共建南京低空经济无人科技岛项目。“公司的反无雷达、气象雷达产品参加了低空试验区的场景试验。”国睿科技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低空系列项目落地落单。在南京市竞逐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低空经济“新赛道”上,在苏州市抢滩细胞和基因技术、虚拟现实、量子科技“新蓝海”中,在无锡市布局通用智能、氢能、深海深地空天“新领域”里,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布局、蓄势发力。配文2江苏证监局: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强本强基”上个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要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既是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责所在,也是资本市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江苏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持续加力,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全方位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江苏证监局先后在南京、淮安、苏州等地举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暨监管工作系列会议,联合各方走访上市公司230余家,持续引导辖区上市公司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借力江苏制造业产业优势和科技创新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价值。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大多数江苏上市公司打出了提质增效的“组合拳”,在转型升级道路上加速迈进。新“国九条”发布以后,江苏证监局积极向全省上市公司传达强化现金分红的最新精神,要求公司充分认识加大分红力度的重要意义,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在监管推动下,江苏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意识明显增强,总体上展现了“让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上市公司形象。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至今年2月末,江苏共有648家次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320亿元,分红家次和金额均位居全国第二。其中,不乏一批坚持高水平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的“优等生”代表,江苏银行等10家头部公司合计拟现金分红超415亿元。80家公司连续10年现金分红,洋河股份等5家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均超百亿元。目前,超300家公司正在实施中长期现金分红规划,江苏上市公司群体正聚力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通过分红给予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回报。记者了解,江苏证监局积极推动“稳市”货币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共有34家上市公司披露公告计划使用股票增持回购再贷款工具,累计获得银行贷款上限73.61亿元。2024年江苏境内上市公司共新增回购273亿元、增持1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94%。针对“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等并购重组政策,江苏证监局积极引导上市公司抓住政策“窗口期”,推动上市公司先行先试,形成典型案例。2024年9月26日,江苏上市公司捷捷微电重组项目注册生效,成为并购重组六条措施发布后注册生效的重组项目第一单。“并购六条”出台以来,江苏上市公司共发起104单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152.14亿元。2024年以来,江苏上市公司跨境并购融资活动也呈现出积极活跃的状态,多单跨境并购融资典型案例接续涌现:2024年10月,上交所主板公司龙蟠科技成功登陆香港联交所融资5.5亿港元;2024年12月,港股上市公司中国生物制药完成收购科创板上市公司浩欧博,成为“并购六条”新政发布后,全市场首单科创板公司作为收购标的的案例,也是市场首个“H收A”的并购案例。江苏证监局积极推动新“国九条”要求在江苏落地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融资,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24年,江苏共有15家企业境外上市,其中8家在港交所上市、7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合计44.18亿元,目前,江苏还有14家企业正在履行境外上市备案程序。其中,A股上市公司恒瑞医药和先导智能已提交港股上市备案申请。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24年江苏16家A股首发企业中15家为民企,目前全省超七成上市公司为民企;协调地方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支持,推动长三角区域首单民营创投公司科创债等多个首单在江苏落地。境内上市公司“700+”,成为江苏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江苏证监局表示,将继续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鼎力支持江苏“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全力服务江苏“打头阵、勇争先、走在前、做示范”。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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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晓松 陈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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