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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因相关合同风险提示不充分
4月3日晚间,鸿博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经查,鸿博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购销合同》的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是公司2023年定期报告中关于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三是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福建证监局指出,鸿博股份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倪辉作为时任董事长、黎红雷作为时任总经理、王彬彬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倪辉、王彬彬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黎红雷对前述第一项及第三项中的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重要合同进展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倪辉、黎红雷、王彬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鸿博股份表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在期限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认为。鸿博股份是集彩票服务、数字印刷、高端包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业务涵盖彩票产业、安全印务、包装产业、彩印产业、物联网产业、商贸及互动娱乐产业等多领域。据1月21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当期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5.51亿元,去年同期为6.2亿元;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亿元—2.99亿元,去年同期为亏损5444.29万元。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受市场智算服务器价格变化影响,公司所持有的智算服务器发生减值;部分项目受国际政策环境变化影响导致进展延后,产生违约金、补偿金,该项变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受市场竞争影响,部分子公司亏损,同时对亏损较为严重的子公司冲回其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所得税费用增长等。
鸿博股份
福建证监局
警示函
证券时报·e公司
王一鸣
04-03 19:53
3个月6只基金清盘,公司回应来了!
迷你基清盘加速!2025年开年以来,公募基金行业清盘潮持续发酵。成立仅6年的“个人系”公募淳厚基金成为风暴中心,截至3月30日,该公司已有6只基金因规模跌破清盘线而终止运作,另有6只产品徘徊在5000万元预警线边缘。Wind数据显示,2024年全行业清盘基金达291只,2025年前3个月清盘基金已达54只。三个月6只产品清盘2025年1月至3月,淳厚基金旗下已有6只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包括淳厚稳嘉债券、淳厚稳悦、淳厚优加回报一年持有期、淳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淳厚瑞明债券和淳厚稳丰债券。从产品类型来看,5只为偏债型,1只为混合型。触发清盘的核心原因均为“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清盘产品中5只为机构定制基金,机构持有比例接近100%,显示出机构资金的集中撤离。例如,淳厚瑞明债券在2024年四季度遭遇机构大额赎回,规模从15.91亿元骤降至24.07万元,最终于2025年2月进入清算程序。另外,淳厚基金现存20只基金中,有6只规模持续低于5000万元清盘红线,清盘风险仍在继续,包括淳厚稳鑫、淳厚稳宁6个月定开、淳厚益加增强、淳厚利加、淳厚时代优选以及淳厚同业存单指数7天持有,这些基金从持有人比例来看,可能同样是在去年4季度遭到机构抛售。面对清盘危机,淳厚基金自2025年2月起频繁修订基金合同。例如,淳厚益加增强、淳厚时代优选等产品将原合同中的“50个工作日规模不足即终止”调整为“60个工作日”,并新增“基金管理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的条款。公司表示,将对不同迷你基采取差异化处理,保留“业绩或风格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关于旗下基金面临的清盘问题,淳厚基金方面对证券时报回应表示,此次清盘的基金多为机构占比较高且同质化的债券型产品,这一调整源于多重因素:首先是市场环境的变化,近期受债市表现不佳、债券收益率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全市场债券基金普遍面临赎回压力,债券基金规模整体有所下降。其次是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主动处理客户结构单一、同质化的产品,解决部分产品过往存在的规模较小问题。最后是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在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下,须加大力度投入和开发更具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股权问题进展仍需持续关注关于淳厚基金近期多只基金陷入清盘危机的深层原因,或可追溯至公司近3年的“股权转让纠纷”。淳厚基金在2018年10月12日获批成立,是一家个人系公募。注册资本1亿元,总部位于上海,股东为6名自然人——邢媛持股31.2%,柳志伟持股26%,李雄厚持股21%,李文忠持股10%,董卫军持股10%,聂日明持股1.8%。根据wind数据,截至2024年末,淳厚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为231.06亿元。去年以来,淳厚基金因个人股东之前的股权转让纷争,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有效召开,从而导致去年基金定期公告中缺少“董事会及董事保证”的重要提示内容,一系列相关事件受到市场持续关注。2024年9月,上海证监局对淳厚基金开出8张罚单,涉及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股东。从具体内容来看,披露了淳厚基金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违反《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淳厚基金多位个人股东在决定处分持有的公司股权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淳厚基金第二大股东柳志伟与多人签订淳厚基金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规行为。2024年12月17日,上海证监局公开披露了9月9日对柳志伟、邢媛、李雄厚、董卫军、贾红波、李银桂等人以“涉嫌违反基金法律法规”的立案告知书。同时,上海证监局明确表态,对拒绝、阻碍监管检查、调查,干扰监管执法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严肃处理。对于股权问题的最新进展,淳厚基金称,目前股权治理事宜正在监管的指导和推动下稳步解决的过程中,有阶段性结果时将及时披露。迷你基生存战与治理合规性发展问题需引起业内注意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淳厚基金当前的困境折射出公募行业的两大挑战:迷你基清盘常态化以及治理合规性成为发展基石。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迷你基”(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清盘正在加速。Wind数据显示,2024年全行业清盘基金达291只,2025年前3个月清盘基金已达54只。此外,截至3月30日,有1659只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迷你基金”,正面临着“清盘”或“保壳”的难题。有基金评价人士认为,基金优胜劣汰是必然趋势,基金清盘常态化将是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对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考验。基金公司应该重新审视产品布局战略,对于一些存在意义不大的迷你基金应该尽早清算,在新产品的布局上,应该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发行有特色、能够长期存续的产品。此外,合规性治理问题需要引起公募基金,尤其是中小公募的高度关注。股东纠纷、信披违规等问题不仅损害公司声誉,更直接冲击投资者信心。对于中小公募而言,完善治理结构、坚守合规底线,是穿越周期、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重要路径。(券商中国)
公募基金
清盘潮
淳厚基金
券商中国
04-02 17:19
A股突发!002329,被证监会立案!
3月31日晚,皇氏集团(002329)公告,公司于3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皇氏集团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皇氏集团主要从事奶水牛的养殖及水牛奶产品的研发工作。根据公司财报披露,公司是国内水牛奶领域的龙头企业。对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形,皇氏集团也有所披露。其表示,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对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了自查。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原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泰安东岳财富”)签订《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2019年11月12日,公司对《合伙协议》进行披露,但未披露《补充协议》,直至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关于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材料,才对该《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此前,深交所于2024年年底对皇氏集团出具监管函。监管函提及,皇氏集团对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今年1月,广西证监局向公司出具警示函,提及皇氏集团对上市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皇氏集团2023年11月披露的信息,因与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发生合伙合同纠纷,泰安东岳财富向泰安中院提起诉讼。泰安东岳财富与皇氏数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东岳数智确保泰安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6.5%的投资收益。如其每年从基金所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上述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协议签订后,泰安东岳财富向东岳数智出资3.1亿元。泰安东岳财富认为,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起诉时,东岳数智未再依约向其支付投资收益,皇氏数智的差额补足义务已经触发,其应补足应付而未付的投资收益。泰安东岳财富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皇氏数智支付投资本金3.1亿元,并支付差额补足款5821.11万元,皇氏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11月19日,泰安中院判决皇氏数智向泰安东岳财富支付投资转让款3.1亿元,并支付差额补足款,皇氏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皇氏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高院提起上诉,目前已被受理。皇氏集团今年1月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将亏损6.2亿元至6.8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94亿元至5.54亿元。公司提到,因诉讼引发的计提预计负债,信用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是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不过,皇氏集团同时表示,公司积极开展市场策略革新,以水牛奶差异化产品为载体,挖掘TO B端茶饮渠道、积极开拓会员制仓储式超市和婴童连锁渠道、优化亏损渠道等,公司乳业板块净利润实现翻倍增长,毛利率有所提升。剔除转让云南乳业子公司的影响,公司乳业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5%。
皇氏集团
证监会
信息披露
证券时报·e公司
吴志
03-31 19:00
人工智能,突发!曾暴涨750%大牛股,逾5400万股封死跌停!
受全球市场震荡影响,今日早盘,A股低开震荡,深证成指创近2个月来新低,北证50指数大跌逾3%,创业板指数跌破2100点。超4800只个股下跌,成交略有放大趋势。盘面上,家用电器、黄金、电力、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动物保健、海洋经济等板块跌幅居前。人工智能概念重挫前期火热的人工智能概念近期持续调整,特别是随着2024年度业绩批量逐渐进入披露高峰期,部分人工智能概念股业绩爆雷,导致股价重挫。汇金科技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汇金科技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2024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汇金科技早间开盘一字跌停,截至午间收盘,跌停板处封单高达逾5400万股,成交仅约140万股。此前,汇金科技因搭上人工智能的东风,股价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最高涨至超68元,涨幅逾750%。创意信息也于上周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创意信息曾在互动平台上表示,自主研发的AI智能一体机T300已推出。该设备作为综合性AI计算平台,可部署轻量级大模型及AI智能体,适用于多行业应用场景。早间,创意信息也开盘20%一字跌停,截至中午收盘,跌停处封单高达逾5000万股,仅成交约580万股,创多年来最低成交。立方数科、精伦电子、龙洲股份、南方精工等人工智能概念股早间也跌停或跌超10%,音飞储存、流金科技、广道数字等亦纷纷重挫超8%。电力股逆势走强电力股早间逆势走强,板块指数放量涨逾1%,立新能源、韶能股份盘中均垂直拉升快速涨停,龙源电力、江苏新能、华电国际、明星电力等盘中均出现异动拉升现象。 消息面,上周末,由中电联主办的2025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中电联表示,为全面推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新高度,要以“全链条覆盖、多主体协同、数字化赋能”为实施路径,结合“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体系,强化与政府、企业和协会的沟通合作,推动信用建设成果落地应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电联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2025年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此外,在全球电气化进程下,新能源转型、电网旧改、AI应用等多因素造就电力设备需求激增,尤其是变压器海外需求高涨。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2月我国变压器(含零件)出口40.4亿元,同比增长43%;1—2月累计出口96亿元,同比增长44%。长江证券表示,综合电价、煤价、电量三个维度,虽然同比来看火电利用小时数以及电价均有所回落,但煤炭价格的显著回落或仍将使得火电经营维持稳定,而且尤其北方电厂及华东部分省份火电电厂由于电价降幅相对更小,预计火电经营业绩仍将维持同比改善。此外,由于3月现货煤价已经击穿长协,且同比降幅较大,因此预计二季度火电经营业绩或仍处于修复区间。
汇金科技
创意信息
人工智能
证券时报·e公司
毛军
03-31 12:32
@A股上市公司,信披规则有变!
A股上市公司信披规则有变!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随着注册制全面落地,各方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实践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披办法》本次修订对相关规则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系统性。业内人士表示,《信披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资本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定期报告层面的规则衔接,证监会同步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简称《年报格式准则》)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简称《半年报格式准则》)(统称为“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强化重点信息的披露要求《信披办法》吸收了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比如,强化风险揭示要求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同时,《信披办法》还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性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年报格式准则》细化了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具体来看,细化“营收扣除”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在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情况时,应当采用数据列表方式,分项目提供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并提供上年同期扣除情况”;对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其净利润可能受到股份支付的影响,为使投资者更清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明确此类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指标;细化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披露要求,在“应当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中增加“应当同时列示披露调整前后所涉会计科目、财务数据,简述调整过程”。《年报格式准则》还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进行了完善。其中,新增业务披露要求方面,提高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要求说明战略考虑、经营数据及生产经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并充分提示风险。同时,强化客户与供应商披露要求,要求报告期内被实施ST、*ST的公司以及贸易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和交易额。此外,业绩承诺披露也要求细化,对于涉及业绩承诺的,要求列示承诺期间、指标、承诺金额、实际金额、完成率等信息,如存在业绩承诺变更,要求说明具体原因并列示变更前后金额。《年报格式准则》也增加了控股子公司整合情况的披露要求,若出现交易对方不履行业绩承诺等异常迹象,要求充分提示失控风险,出现失控的,要求披露判断依据、补救措施及对公司影响等;若上市公司披露为无实际控制人,要求从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等多个维度,就认定依据进行特别说明;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披露要求。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规定为落实新《公司法》,《信披办法》还调整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删除有关上市公司监事的规定,同时明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年报格式准则》也将监事会相关职责履行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还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其中有的主体不是上市公司,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其取消监事会,因此,在个别条文中仍保留有关监事的规定。鉴于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公司均会在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年报格式准则》删除关于列示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及会议决议等信息。当前发行优先股的公司较少,将优先股相关情况整合进入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章节,不再以单独章节披露。此外,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将《信披办法》处罚金额上限调整至10万元。《信披办法》还确立暂缓、豁免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去年12月份,证监会已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做好规则之间的衔接,《信披办法》增加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制度的原则性规定。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管要求《信披办法》增加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明确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规定一方面禁止信披“外包”,另一方面允许持牌或者备案机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降低敏感信息、内幕信息失泄密的风险。《信披办法》还明确了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同时,《信披办法》也对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同样进行了优化,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修改完善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完善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保持一致,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新增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为公开承诺主体。考虑到此次上市公司信披规则修订内容较多,部分内容变动较大,为给上市公司留足准备时间,同时减少对2024年年报披露工作的影响,《信披办法》以及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均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换言之,2024年年报继续适用修订前的《信披办法》,如果上市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年报格式准则》披露了更多内容,则视为自愿性信披。(证券时报)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证监会
证券时报
03-28 18:57
证监会: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一是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保密风险,明确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二是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修改完善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三是完善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新增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为公开承诺主体。
证监会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人民财讯
王焕城
03-28 18:05
证监会: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一是强化风险揭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二是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性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三是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四是确立暂缓、豁免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五是规定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证监会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人民财讯
王焕城
03-28 18:04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据证监会网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人民财讯
王焕城
03-28 18:02
富满微: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人民财讯3月28日电,富满微(300671)3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存货减值计提不准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及时不审慎、个别会计科目列报不规范、募集资金变更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部分合同签署不规范等问题,其中会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裕、财务负责人罗琼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景裕、罗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富满微
深圳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
人民财讯
李在山
03-28 15:57
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 赤峰黄金及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3月24日晚,赤峰黄金公告,当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涉及四方,分别为赤峰黄金及董事长、总经理和董秘。经查,赤峰黄金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停产两个月,而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监管方面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提醒,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决定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赤峰黄金表示,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按时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赤峰黄金是典型的“A+H”黄金股。今年3月,公司发行的2.06亿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赤峰黄金”。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赤峰黄金是国内同行中增长率最高的主要黄金生产商。自2021年至2023年,赤峰黄金的黄金产量实现了33.1%的复合年增长率,高于国内主要的上市黄金生产商平均增长率16.4%。此前,赤峰黄金曾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预增预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3亿元到18亿元,同比增加115.19%到123.9%。对于业绩预增原因,赤峰黄金表示主要系2024年度黄金产销量、销售价格上涨以及公司持续采取降本控费措施,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所致。
赤峰黄金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时报·e公司
王小伟
03-24 20:11
共搜索到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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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1
山西高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4
粤宏远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4
雪祺电气: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5
芯瑞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月)
2025-01-10
强达电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2-11
广田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2-11
三只松鼠: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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